1. 偿付:11从信用证交易的整体过程来看,一般涉及到三种不同的付款地点:第一,开证行或其代理行向受益人付款的地点;第二,开证行与代理行之间进行偿付(reimbursement)的地点;第三,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付款赎单的地点.
2. 付还:依据本章所指规定的拨款或依合同下而产生的款项支付可以(在对以前所作的超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作必要的帐务调整后)事先进行支付或事后补偿以付还(Reimbursement)的方法支付(在对以前所作的超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作必要的帐务调整(Adjustments on Account)后),
名词补偿; 赔偿; 退还,偿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