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领取:'作为系争合同的买方,被申请人拥有领取(receive)首份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权利而它确已领取并接受(accept)了货物. 被申请人享有了首份合同项下的权利. 申请人作为卖方确已履行了首份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,但并未获取相应的权利.
2.
2. 接受:需注意在这一条款上有两个重要概念区别:接受(receive)与受理(accept),对客户的投诉实验室都应接受,但由于各种情况,不一定正式受理,一旦受理就需要后续的措施.
3. receive:rcv; 接收
及物动词givesendrepel